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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發出預警: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亂收費

              2020-04-11 11:45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未知    閱讀:49次    我要評論

              [導讀]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今天發出預警,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要求各省份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實際,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

              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今天發出預警,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要求各省份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實際,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中國教育報》2020年04月11日第1版 版名:要聞

              作者:李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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