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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做好2021年“技能雛鷹”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

              2021-03-23 17:48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未知    閱讀:226次    我要評論

              [導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引導技工院校學生堅定走新時代技能人才成長之路,進一步激發技工院校學生勤學技能、奮發成才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引導技工院校學生堅定走新時代技能人才成長之路,進一步激發技工院校學生勤學技能、奮發成才的熱情,我部決定繼續開展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以下簡稱“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F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2021年度獎(助)學金共計60萬元人民幣,獎勵200名品學兼優的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其中獎學金、助學金名額各為100人,獎(助)學金標準為每人3000元人民幣。

              (一)申請獎學金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2.勤奮好學、刻苦鉆研、成績優異,原則上2020年度總成績在本專業名列前三。

              3.原則上在校期間曾獲得省級及以上技能大賽名次,或獲得省級及以上表彰和榮譽稱號。

              4.2021年度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獎(助)學金獲得者不參加評選。

              (二)申請助學金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2.勤奮好學、刻苦鉆研、成績良好。

              3.家庭經濟困難,未享受國家或地方助學金。優先考慮受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4.2021年度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獎(助)學金獲得者不參加評選。

              二、名額分配

              我部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情況、技工院校數量以及在校學生數量,確定了2021年度獎(助)學金名額分配方案(見附件1)。省級人社部門應根據當地技工院校情況,本著盡可能擴大獎(助)學金覆蓋學校范圍的原則,組織技工院校申請,每所院校申請獎學金和助學金的學生總數不超過2名。

              三、組織實施

              (一)我部職業能力建設司、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有關人員組成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獎(助)學金評定和發放管理工作,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

              (二)各地人社部門指定相關職能部門專人負責指導技工院校做好獎(助)學金申請和發放等工作,并對獎(助)學金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各有關院校負責對申請獎(助)學金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推薦,并做好相關資料收集、報送以及獎(助)學金發放等具體工作。

              四、評定發放程序

              (一)申請

              1.院校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提出申請,分別填寫《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學金申請表》和《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2和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表》)。

              2.院校逐項審核《申請表》中各項內容的真實性,確定推薦人選,并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院校負責人根據申請學生品學等綜合情況,按《申請表》要求撰寫推薦信。

              (二)審核

              1.院校報送材料。院校匯總《申請表》(含推薦信)、公示材料(加蓋院校公章,并附公示實地場景照片)、相關成績和獲獎證明等,一并報送至省級人社部門。材料以掃描或照片形式通過電子郵箱報送,同時寄送紙質材料以備案存檔。

              2.省級人社部門審定。省級人社部門審核確定各技工院校報送的材料準確無誤后,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匯總報送至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材料以掃描或照片形式通過電子郵箱報送,同時寄送紙質材料以備案存檔。

              3.評審委員會核定。評審委員會對各地報送的全部材料進行核定,確定獲獎(受助)學生名單并正式公布。

              (三)發放

              1.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按照獲獎(受助)學生名單,將獎(助)學金匯款至學生所在院校,并寄送證書。

              2.院校收到獎(助)學金后,應及時舉辦獎(助)學金發放儀式,向獲獎(受助)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和證書,獲獎(受助)情況應載入學生檔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指定相關職能部門專人負責,并指導有關技工院校做好獎(助)學金的評定發放工作,發給學生的獎(助)學金不得用于抵扣學生在校期間的其他費用。請于2021年3月20日前將本地區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名單和聯系方式傳真至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二)按時報送材料。各地人社部門應嚴格按照獎(助)學金評定發放程序,根據《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流程圖》(見附件4,以下簡稱《流程圖》),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材料,確保材料齊全、內容準確無誤。各地、各技工院校上報的材料應按《流程圖》中標注的順序排列并裝訂,全部紙質材料均使用A4紙張,如有圖片及音像資料,請將電子版發送至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郵箱。

              (三)注重宣傳報道。各地人社部門要做好獎(助)學金獲獎(受助)學生典型勵志事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各種媒體進行宣傳報道。我部將在部門戶網站、《中國勞動保障報》、《職業》雜志、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官網等相關媒介上設置專欄,對獲獎(受助)學生突出事跡、取得的成績以及工作情況進行追蹤報道,適時召開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獲獎(受助)學生座談會,在全國技工院校范圍內開展學習勞動出版“技能雛鷹”活動。

              獎(助)學金相關文件可登陸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網站(www.class.com.cn)查閱下載。各地、各技工院校在材料填報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傅磊 富鵬

              電子郵箱:ful@class.com.cn

              附件:

              1.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名額分配表

              2.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學金申請表

              3.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助學金申請表

              4.2021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流程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來源:技工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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